阿拉斯加犬肉能吃吗?
近年来各地频发恶犬伤人事件,民间对于恶性犬类的呼声日益高涨,甚至传出有专门收购恶犬屠宰取肉牟取暴利的狗肉商。前不久,就发生了一起收购恶犬,企图当狗肉贩卖最终被判刑的案件,其案情对于民间经常买卖狗肉的食客、狗商有着重大警示作用。
近日,经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胡学峰拘役四个月,缓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4000元。
家住江阴的胡学峰喜欢饲养各种品种犬,2014年年初,他在网上看到了一则低价出售阿拉斯加犬的帖子,因为帖子中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,胡学峰就发了一个带有自己QQ号码的回帖。
2014年2月,胡学峰收到一位网名为“狼王”的人发来的QQ消息,双方经过多次谈判,最终协商由“狼王”以2000元的价格为其提供一只犬。随后,“狼王”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一只阿拉斯加犬寄给了胡学峰,收取犬后胡学峰通过网上银行将2000元汇款至对方提供的账户,3月,胡学峰再次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该人大麦町犬一只。
经查证,该人网名“狼王”,真名李永龙,其先后在百度宠物交易网站、雅宝宠物网等知名宠物网站上发布低价出售“阿拉斯加犬”、“大麦町犬”等信息,先后从浙江、江苏等地的“中间商”和“下线户”手中收购被盗抢的阿拉斯加犬、大麦町犬,再通过网络出售牟利,并指使“下线户”和“中间商”从当地收购盗抢得来的犬,并通过速递服务方式寄往其指定地点,由李某统一对外出售。
案发后,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,胡学峰所购两犬计价值1.2万余元。而胡学峰明知李永龙出售的犬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,仍两次汇款购买,应视为对犬来历的知情。据胡学峰交待,在收到犬后,其查询了本地犬被盗抢的新闻,心里明白所购犬应该是被盗抢得来,但是因为想饲养宠物而心存侥幸予以收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