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皮肤病怎么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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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间由于机体内分泌激素发生较大变化,如雄性激素、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增加,而性激素水平降低,加之营养丰富,为某些皮肤病的发生或原有皮肤病的发作创造了条件。如发生在面部的“妊娠斑”,主要与雌激素增加有关。

“妊娠斑”初期为淡褐色斑点,继而逐渐扩大呈片状,呈棕黄色,多发生于两颊部,少数可波及前额和口周,一般无需治疗,分娩后自动消失。发生在指甲上的“甲癣”,也是因妊娠期间体内激素改变,致使甲沟油、脂增加,为真菌生长提供了养料,继发真菌感染。该病有一定传染性,除治疗外,病甲的剪屑应及时消毒,以免接触传染。此外,甲沟炎、脓皮病、疥疮、痤疮、脂溢性皮炎、湿疹、荨麻疹、带状疱疹、荨麻疹等也多见。

妇女一旦患病,用药就要受到限制,因为有些药物通过母亲的肝脏代谢后,可进入乳汁和通过胎盘,导致胎儿畸形。此外,许多药物,如磺胺类、四环素、氯霉素等,通过哺乳可严重影响婴幼儿的肝功能,所以妊娠期间患了皮肤病,用药尤应慎重。

皮肤痒了也要小心,因为有时皮肤痒并不是由皮肤病引起的,而是肝病的表现,患有肝病的妇女妊娠后,容易发生急性肝功能衰竭,重者导致产后大出血,后果严重,因此妊娠期发生皮肤痒时,最好做肝功能检查,以排除肝病的可能。

当妊娠期间患了皮肤病,到医院就诊时,一定要把病史讲清楚,切不可隐瞒,不要怕医生用错了药而不敢讲。因为有的皮肤疾病不及时治疗会影响优生。一些妇女发现有了“风疹块”或湿疹,不但不敢去看医生,还千方百计设法把皮疹遮盖起来,直到实在难受得不行,这才硬着头皮去看医生,使治疗延误。如果妊娠期间发生带状疱疹,除局部及时治疗外,对严重的病例,必须同时进行全身治疗,可用抗病毒药物及抗神经痛药物,使该病很快得到控制。如治疗不及时,疱疹扩大可引起眼睑、外耳道及外生殖器的损害,特别是侵犯眼部时,可发生角膜炎、巩膜炎、虹膜睫状体炎,重者失明。带状疱疹也可能是脑膜炎和脑炎的前驱症状,所以对这种病,不仅要抓局部,更要重视全身的治疗。当然,带状疱疹引起的皮肤痛觉过敏、疼痛剧烈、患者坐卧不安,全身不适,也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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