潼南狼狗市场在哪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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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多爱狗人士喜欢宠物狼狗,爱屋及乌,连狼狗的主要生活的环境也成为了他们关注的重点,不知道朋友们是否听说潼南狼狗市场,那么潼南狼狗市场在哪里呢?

在重庆市潼南县(1987年12月行政区划调整,将四川省潼南县改制为重庆市潼南县)的双堰和遂宁市的蓬溪县,各有一个“狼狗市场”(也称为“扑狼所”),专门的猎人去捕狼,然后将猎得的狼送到这个地方来出售。市场内人头攒动,不仅有狼的买卖双方,还有来看热闹的陌生人。这里的狼并不罕见,因为买卖它们并不是出于对狼的怜惜,而是人们对虎的憎恶,在宋代,猛虎不仅是伤害民间畜生的祸患,更是古代官府禁止屠戮的重点动物。

在宋代,猛虎不仅是一种危害畜生的灾难,更是文官武将都十分避惧的灾难象征。

石州知州张商英在政论文《捕虎赏鹰雀述》中提到:“……世之养鹰雀者,以捕兔为事。……此所以贵鹰隼而贱虎也。”因为虎为百兽之王,为祸烈,为害广,为害极,为祸惧,所以宋朝官府设立“猛虎扑打使”、“虎威厢”,在崇宁三年设立“虎豹猫鹞捕博场”,乃至后来创设了“天武舞狮子军”来应对。

武周圣历元年(698年)八月,“乡民王方虎等七人,于山谷中得虎,献之。——《新唐书·野兽门·老虎》”。宋咸平三年十二月戊午(1001年1月23日),“河中民胡季龙等捕虎,得之绛州。——《宋史·食货志·虎鲸》”。

然而,不管统治者们花样百出,对虎的捕杀持续了数百年,从元代开始就有人感叹“人豺各同心”、“自从驯虎侯,不惜罪身投”,明代李东阳的《醉眠轩诗》谈及虎祸,也发出了“虎为百兽尊,不再在山中。今来尽得见,社祭许当闻”的疑问。

唐代诗人刘禹锡有《猛虎行》诗:“过年饥人言不合,下山老虎欲何往。朝饥纳山虎,暮饱梦中狼”,诗人谢枋得流亡在江西、福建交界时,作《上虎》诗:“天崩地阙柱自倾,不知何以逃苍鹰。一身百战难存身,尚喜身心俱不还。”——即使虎亡,尚不能还,何况人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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